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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張存薇/台東報導〕延平鄉紅葉村被劃為「紅葉特定風景區」,居民認為失去農地使用自主權,希望不要開發、回歸原始平靜風貌,因而向議會陳情,希望廢除紅葉特定風景區開發都市計畫規劃案。不過縣建設處指出,紅葉被劃入都市計畫區內,要廢除面臨的問題多,難度不低。 在地議員胡秋金指出,紅葉地區在民國七十五年被劃為都市計畫規劃使用土地,自有土地變成公共設施機關用地、道路或旅館用地、保護區,村民喪失自己的土地使用權。 家住紅葉村的延平鄉代表王榮清說,村民不希望步入南投東埔、太麻里金崙溫泉的開發後塵,村民寧願保持現狀、平靜生活,也不希望因為財團開發讓山林失去自然。 紅葉村長胡再福說,紅葉後山地形屬順向坡,曾發生過土石流,現在只要豪雨一直下,居民必須到活動中心避難,而鹿野溪也曾發生河水氾濫成災情況,地質也不穩定,如果下游再大量開發,恐造成更多災害,也是村民反對開發的原因。 胡再福表示,紅葉村民喜歡文化的建設、不要破壞生態的建設,開發會破壞自然生態,引進遊客也會造成生活環境髒亂不安,也侵害了部落族人的土地使用權。 議會為此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,建設處長許瑞貴說明,紅葉地區因為有天然溫泉,所以設都市計畫紅葉特定風景區,規劃各種使用地目,以便未來開發;即使不列入風景特定區,民眾土地使用還是必須依非都市土地管制要點等相關規定使用,仍有一定的限制。 他表示,如果要廢除紅葉特定風景區開發都市計畫規劃案,涉及道路、學校等公共設施用地問題,已建好的道路或公共建築如何處理?而當年土地徵收用做公設時,已發出土地補償金,這筆經費也依法必須繳回,作業相當複雜。 |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2/new/dec/27/today-south1.ht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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